電線埋入地下的接頭如何處理
請問:家里的電線埋入地下,如果有接頭,那么接頭部分的絕緣問題如何處理?總不可能包上絕緣膠帶就行了吧?
首先要使用正確的電線接頭方法,然后再用雙層膠布包好,否則容易發生火災。通常的電線接頭接頭連接要以不發生打火、短路,與接觸不良的現象這是施工規范,是每個電工的應該的做到的。 第二種做法也是施工規范上規定。分支線路就是這種接法,主線路不能截斷,附電線圍繞主線纏繞6--8圈。 電線應該用防火膠布纏在里面,它的作用就是防止電打火燒壞東西,這是在吊頂內很重要,特別是現在很多吊頂材料用了木方做龍骨,更需要這樣做。
占用耕地拉電線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法規并無明文規定耕地上不能搞養殖,按照法無禁止即可為原則,可以搞養殖,但是要按照《國土資源部 農業部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號)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具體內容如下:從事設施農業建設的,應通過經營者與土地所有權人約定用地條件,并發揮鄉級政府的管理作用,規范用地行為。
(一)簽訂用地協議。設施農用地使用前,經營者應擬定設施建設方案,內容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地點、設施類型和用途、數量、標準和用地規模等,并與鄉鎮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復墾要求及時限、土地交還和違約責任等有關土地使用條件。協商一致后,建設方案和土地使用條件通過鄉鎮、村組政務公開等形式向社會予以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10天;公告期結束無異議的,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經營者三方簽訂用地協議。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經營者應依法先行與承包農戶簽訂流轉合同,征得承包農戶同意。
(二)用地協議備案。用地協議簽訂后,鄉鎮政府應按要求及時將用地協議與設施建設方案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部門備案,不符合設施農用地有關規定的不得動工建設。